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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绿色建筑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其对策研究

来源:科顾委办公室 2015-08-11 阅读:1507
  

       省科顾委城乡建设环保专家组

       【摘要】发展绿色建筑是实现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应对气候变化、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加速工业废料与建筑垃圾再利用步伐、保护环境及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途径,是未来建筑业的必然趋势,也是新型城镇化推进中的必然选择。对此,省科顾委组成调研组,就我省绿色建筑发展的基本现状和制约因素开展了调研,研究提出了促进我省发展绿色建筑对策措施。

       一、我省绿色建筑发展的基本现状

       绿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绿色建筑的发展来源于建筑节能的发展,相关政策制度都与建筑节能密不可分。我省制定了《黑龙江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并提出了具体目标和任务:“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将新增节能建筑1.5亿平方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000万平方米,并实行计量收费;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新增3500万平方米,其中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增2500万平方米,地源热泵供暖新增1000万平方米,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比例达到60%,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为生产值的62%,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在大中城市“禁实”任务,完成国家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测平台建设和节约型校园建设;在大中城市建设8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在全省城镇新建居住建筑从2011年起全面推行65%的节能设计标准,农村新建住宅基本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新建公共建筑推行50%的节能设计标准,节能标准执行率设计阶段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9%以上,到“十二五”末即2015年年末,黑龙江省建设领域累计形成年节能932.2万吨标煤,减排二氧化碳2283.9万吨的能力。

       2014年,全省新建节能建筑4059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161万平方米,实现节约标煤139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342万吨,新建居住建筑全部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公共建筑执行50%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农村住宅基本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全省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设计阶段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8.5%以上。2014年全省计划新建绿色建筑300万平方米,已完成建设项目45个,共计372万平方米,其中已有12个项目182万平方米建筑获得国家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虽然我省在发展绿色建筑上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制约其快速发展的因素还很多,难度较大,亟待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

       二、我省绿色建筑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相关激励政策和法律法规有待完善。建筑节能是绿色建筑的前提,是绿色建筑的五大要素(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即“四节一环保”)之一。目前建筑节能从规划审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及最终验收及其运行中的监管到最终的评价已经形成了一系列可操作的技术规范,但在推动绿色建筑方面的政策措施远远不够,相关政策和规范的配套性和可操性也存在很多不足。目前我省尚未出台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也缺乏有效的激励政策及“四节一环保”的综合性绿色建筑评估体系。我省仅在2013年12月出台了《黑龙江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编制了绿色建筑标准和技术导则,但是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力度仍显不够。据专家调研,有些项目虽然被评为星级项目,但成本远远高于一般绿色建筑建造的标准,其功能也没有一般绿色建筑实用。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仅靠政府鼓励、建筑商自律,绿色建筑将很难有大的发展。

       (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难度大。我省属于严寒地区,其建筑能耗远远高于全国其它省份8~12个百分点(全国平均建筑能耗为29%,我省为37%左右)。从近几年气象资料监测表明,哈尔滨市的最低温度可在-34℃~-36℃左右,而大兴安岭、漠河一线可达-50℃附近,对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而言,各地气温的高低是节能改造技术的关键所在,不仅涉及到外墙、门窗、屋顶、阳台及其外露传热构件等建筑物的本身,还涉及到空调、照明、采暖系统及其运行管理等有关用能方面。据估算,哈尔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费用在450~550元/㎡左右,齐齐哈尔、大庆、牡丹江等地区在400~450元/㎡左右,县城一般在300~350元/㎡左右,而广大农村也在120~250元/㎡左右。对我省来说,建筑数量之多,建筑结构、产权形式、改造标准之复杂,节能改造所需费用之大,加之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处于全国中下游的状况,可见全面完成节能改造任务难度之大,再从有限的资金中拿出一部分来发展绿色建筑,更是难上加难。

       (三)对绿色建筑认知程度不高。专家在调研中发现,建设、国土、规划、环保、园林、房管等政府部门对发展绿色建筑的目的与意义认识不统一,导致不同部门职责不清,落实绿色建筑工作积极性不足,出现问题相互推卸责任,到期工作得不到落实,后期难以弥补。而具体涉及到的建材商、开发商、设计、施工、监理、物业和消费者则对绿色建筑意识淡薄,缺乏建造和使用绿色建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建材商而言,由于现阶段缺乏对绿色建材生产的激励机制,加上受技术、资金所限及造价比较昂贵,因此生产和推广绿色建材的积极性不高。对于开发商而言,由于绿色建筑在土地出让、税费减免等方面优惠政策不足,同时绿色建筑较普通建筑标准高、要求高、造价高、施工难度高,成本回收期较长,市场认知度较低,利润空间有限,因此开发商开发绿色建筑的动力不足。对于消费者而言,由于开发商的成本转嫁,房屋增加的造价均摊销在购房者头上,导致本已难以承受的房价会进一步上扬。据造价站测算,开发节能75%的被动式绿色建筑约需增加建筑成本3000~3500元/m2左右,超过一般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在目前相关税收优惠不足以抵消购房成本增加额的状况下,绿色建筑只能成为高档住宅的尝试,难以成为房地产市场的主流产品。

       (四)技术水平较低。绿色建筑要求在立项、建筑规划、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和建筑运营使用过程中充分考虑环保、节能、节水、舒适、经济等综合因素,实现建筑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在绿色建筑技术方面,我省已经推广应用了哈尔滨鸿盛EPS模块体系、哈工大复合砌块的集块体系、省寒地院节能65%轻集料小砌块孔对孔体系及其它新型节能墙体、供热采暖系统等,但仍缺乏成套、经济、适用、方便、快速施工等绿色建筑技术,特别是相关专家和社会资源均处于严重不足的状态。我省严寒气侯条件要求高、造价相对高、整体科技水平落后、技术研发能力有限、专业人才缺乏、政策激励不足仍是制约绿色建筑技术发展的基本因素。

       (五)缺乏绿色建筑监管体系。绿色建筑的发展需要政府管理层面的政策与法律、法规的支持和技术体系层面的规范与规程、规定、条例的支撑相结合。前者涉及到投资、建设、发改、国土、规划、环保、园林、房管等有关部门,后者涉及到规划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和质量验收、物业管理及其建筑物运行、备案等有关具体环节的实施运行部门,只有两者在建筑的立项、规划、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骏工验收、核准销售、税务减免、维护、使用等环节紧密配合,贯彻落实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才能保障绿色建筑的顺利发展,而目前我省尚缺乏这种系统化的管理和实施体系。根据调研表明,我省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中的中央空调能耗为普通建筑能耗的3~4倍,但现在还做不到对所有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使用过程中能耗的全过程监测,不能动态观察和控制这些建筑能耗消耗量并提出能耗红线控制指标值,因而无法及时有效地解决该类建筑能耗过大的问题,在一定意义上阻止和影响了我省绿色建筑的发展。

       三、关于我省发展绿色建筑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绿色建筑的政策及其法律法规体系

       首先,建议我省尽快完善、细化关于建筑节能的相关规定,并配套相关文件与规范标准,对“四节一环保”做出更具体详尽、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实施的要求,增加奖惩条文,为绿色建筑的发展奠定法理基础。

       其次,开发和推广绿色建筑碳排放和“四节一环保”性能检测与评估体系,并以此为支点积极培育绿色建材的消费需求,促进绿色建材产业的健康、理性发展。

       第三,全面推行绿色建筑“以奖代补”的经济激励政策。一是专项补贴,即对高等绿色建筑以奖代补的金额应大于其增加成本的三分之一;二是土地招拍设前置条件,规定非绿色建筑不能获得土地或对开发地块中绿色建筑的比例提出要求;三是容积率返还,即对绿色建筑可奖励5%~7%的容积率;四是给予绿色住宅购房者贷款利率优惠,减息基础利率20%~30%,促进购房者的积极性。

       (二)制定绿色建筑标准,依托相关建设项目加快发展

       专家建议,我省应加快制定相关的绿色建筑标准,并依托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生态城市建设、绿色城镇建设等相关项目,强制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加快绿色建筑发展。

       可根据我省的气侯、地域、生活水平、城市发展要求,将绿色建筑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一星级以推广绿色建筑理念为准,相对标准较低,“跷跷脚、伸伸手、站起来”即可达到;二星级以体现绿色建筑内涵为准,让全社会知道绿色建筑要做什么,相对标准较高,“抬抬脚,直直腰,跳一下”可达到;三星级以突显绿色建筑品质,向世界接轨为准,把“四节一环保”作为硬杠控制,相对标准很高,“努努力,下功夫,撑杆上”才能达到。

还要积极探讨按照绿色建筑等级给予政府补贴或者减免取暖费的思路,鼓励绿色建筑消费,让居其屋者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如减免居民交缴热费的指标,可按绿色建筑星级的不同及年限递增法实行,第一年开始一星级为2%~5%,二星级为5%~8%,三星级为8%~12%,逐年递增,最后达到一星级10%、二星级20%、三星级30%~40%的目标,进而促进绿色建筑消费,带动绿色建筑发展。

       (三)严格建筑节能监督与管理

       首先,坚决执行建筑节能相关标准要求,进行严格专项验收。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规划设计或工程项目,不得审批或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对违反建筑节能相关规定的已开工工程,责令其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其施工许可证;对使用不节能墙体材料、门窗、卫生洁具和配电产品的项目,不准其进行质量备案;住宅工程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的,不给其发放售房许可证。

       其次,在加快既有高耗能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同时,尽快建立节能监测平台,积极开展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工作;制定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制度及其能源消耗黄牌警告制度,逐步建立节能监管体系;城市供热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供热企业及房产开发企业执行热计量强制政策的监管力度。

       第三,建议省政府授权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定期检查绿色建筑“四节”实施计划及其监测、改造、改进实施情况,并将“四节”纳入对相应部门政绩考核的绿色GDP指标体系之中。

       (四)推广使用新型建筑节能结构体系及材料

       首先,加大推广EPS模块结构体系、砌块集块结构体系、轻集料小砌块65%孔对孔体系等先进结构与材料体系的力度,同时大力推广使用气密性、水密性、环保、隔音、保温、隔热的门窗部件,逐步使其模式化、配套化、系统化、通用化、标准化。

       其次,加速绿色建筑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在绿色建筑中,应因地制宜利用太阳能、浅层地能、光伏发电、废热水集成系统、家庭废水集中供热等清洁能源及智能采暖与门窗自控系统,充分利用中水,禁止使用实心砖土砖,在农村大力推广复合型混凝土保温小砌块,以达到节能、绿色、环保的目的。

       第三,全面推行住宅的全装修与装配化施工技术。我省住宅的全装修量及其装配化施工量十分落后,全省建筑全装修比例不足5%,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因此,应加快提升建筑的全装修比例、达到绿色建筑中的“环保”要求,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

       (五)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的研发

       首先,政府应加大对既有建筑改造资金的投入力度及配套力度。同时,鼓励采用商业银行低息或贴息贷款、住房公积金投入、合同能源管理、市场融资等方式进行融资,为加快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其次,注重“政产学研金”结合,推进绿色建筑技术的研究,完善绿色建筑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评价、物业、运营等全过程管理的技术标准体系,为发展绿色建筑提供技术法规依据;建立绿色建筑完工现场效果测试队伍与绿色建筑专家评价队伍,为发展绿色建筑提供技术支持;培训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安装、评估、物业管理、能源服务等方面的人才,为发展绿色建筑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三,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单项技术创新,包括各类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如生活废热水、电厂废热水、洗浴废热水、家庭各类废热水、冬季冰雪的储存、夏季雨水回收利用、中水的利用、湿垃圾收集与有机化处理、绿色照明与光导照明、分布式能源与绿色小区及低碳生态城建设、综合性共生技术集成等技术、均是绿色建筑生产、建造、使用中不可或缺的技术,应鼓励创新及加大奖励力度。

       (六)加强绿色建筑质量监督及其示范小区建设

       首先,要建立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档案,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质量动态管理,强化施工过程管理及其绿色部品认证监督管理,不通过节能认证的部品不得在绿色建筑中应用,严把使用环节关,以保证建造的建筑物成为真正的绿色建筑。

       其次,注意环节绿色化,从节能设计、施工、运行等以节能指标考核的单一项,扩展到建筑的节能、节水、节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废水、垃圾处理和提高到室内环境质量控制、新风送达等方面,对高级公寓和标志性的公共建筑应执行更多的“四节”标准。

       第三,加快建立绿色智能低碳示范小区建设约束性指标体系,积极建设绿色公共建筑、绿色办公场所等示范性项目,对于完工的绿色小区要在规定的时期内进行指标测试、备案,对达到绿色技术指标要求的小区每一幢建筑都要进行授牌帖标公示,做到牌上墙,标上网。

       (七)培养绿色消费理念,建设和谐绿色社会

       首先,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推广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绿色建筑的普遍认识程度,营造良好的绿色建筑使用与运行的社会环境。同时,要充分发挥政策在调节生产、引导消费中的作用,为绿色建筑产品的上市和推广提供有力的支持。

       其次,加大绿色建筑社区的总体规划、整体设计与技术创新的力度,统筹考虑绿色建筑从目前的单体建筑走向社区的总体规划、整体设计、建造与运行、统一的标准管理、统一的节能指标取数、统一的整体奖励额度,创建人人为之向往的绿色社会,进而提高社会对绿色建筑的整体认知度,以真正达到绿色建筑推行的目的。

       第三,学习俄罗斯雅库斯克地区的建筑屋面设计的经验。在俄罗斯雅库地区没有一幢建筑会出现春天化雪时因屋面设计不合理而产生挂冰溜子的现象,而我省在开春时冰溜子砸车、砸人、砸物已成为顽疾。因此,我省应学习借鉴该地区经验,加强寒冷地区绿色建筑屋面专门化工作,消除建筑物挂冰溜子现象,为建设和谐绿色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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