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颁布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其中涉及聚氨酯硬泡处理办法,规范规定:对含有发泡剂的聚氨酯硬质发泡材料进行处理后,当发泡剂的残余量大于2%(重量比)时,应交给危险废物处理厂处置。
在冰箱、冰柜、保温管道以及保温建筑中,我们不难发现到处都有聚氨酯硬质发泡材料的影子。在处理废旧电器等产品的过程中,PU硬泡材料的处理一个不可或缺的步骤。与可以回收利用的软泡不同,硬泡回收再利用的情况比较少,而且大都不可降解或者降解的时间很长。从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需要对其进行处理。
昨日,有关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普通情况下,处理聚氨酯硬质发泡材料时,发泡剂在泡盒里,充分反应后,发泡剂的残余量不会很大。但若处理后发泡剂的残余量的重量比大于2%时,该聚氨酯硬质发泡材料应该交给危险废物处理厂处置。
有关专业人士表示,目前处理PU硬泡时采用最多的还是焚烧的方式,但由于焚烧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所以应该采用专门的焚烧方式,以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处理聚氨酯硬质发泡材料的过程中,应该采取防爆、阻燃的措施,收集的粉尘按GB2085.1-7鉴别后,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按危险废物处置。
聚氨酯硬质发泡材料中的发泡剂有HCFC-141B、345FA、环戊烷、戊烷、二氯甲烷、二甲醚等等,其中HCFC-141B对臭氧层有破坏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