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层建筑火灾事故频发,造成了重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公安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开展了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中涉及的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性能的制修订工作,联合印发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该《规定》对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及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构造等技术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该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按照不同的高度确定了不同的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级别,对不同火灾危险性的建筑采取不同的保温材料和不同火灾防范措施。
有关数据统计显示,仅2008年,我国共发生建筑火灾13.3万起,死亡1385人,受伤684人。中央电视台新址配楼在建工地发生特大火灾,过火面积达10万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约10亿元;中央美院学生临时宿舍起火;“鸟巢”正北方约1500米的中国科技新馆发生火灾……种种火灾的发生让人触目惊心。随着高层建筑的增多,各种防火措施的应用引起了很多人的重视。
但就一般情况而言,整个外墙外表面起火燃烧的机率是很低的。建筑物起火的主要火源发生在内部,其蔓延形式对外墙而言,主要是室内的火焰通过外墙门窗洞开口部位往上蔓延到上层洞口并进入室内,引起上层着火。同时,由于高层住宅建筑内电梯、空调等电器化设备较多,各种电器设备使用频繁,存在着极大的火灾隐患。所以,不仅要对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及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构造等技术措施提出明确要求,还要对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施工及使用过程的管理措施作出明确规定。在法律上对建筑外墙防火方面的规范,有助于减少灾害的发生。但作为开发商和承建方,应该在建筑设计之初就做好火警报警系统、安全通道的设置等,多管齐下才能有效降低建筑物的防火隐患。
【作者】:雨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