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师134团2013年下野地农村安居工程外墙保温及屋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八师134团2013年下野地农村安居工程外墙保温及屋面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师房发[201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八师134团,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八师134团2013年下野地农村安居工程外墙保温及屋面改造工程
2.2建设地址:八 师134团下野地
2.3建筑规模:外墙总面积24812.725㎡;其中外墙首层7301.875㎡、其余外墙17510.85㎡;屋顶总面积6884.855㎡
2.4结构类型: 外墙首层改性酚醛板(板厚100MM);其余外墙EPS板(板厚100MM);屋顶SBS卷材
层数:
2.5工程投资额: 万元
2.6计划工期: 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 7 月 8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3 年 9 月 30 日 。
2.7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1本次建筑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登记。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
4.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定额计价方式,设招标控制价)。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6 月 28 日至 2013年 7 月 3 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3:30 时,下午16:00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符合3.1的报名单位,请于2013 年 6 月 28 日至 2013年 7 月3 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6:00时至 19: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不接受邮购)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和石河子政府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八师134团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八师134团 地 址:石河子市开发区东苑夏威夷85栋4号
邮 编: 832000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 马利强 联 系 人: 濮燕
电 话: 13519925833 电 话: 15276305133、15276305113
传 真: 传 真: 0993-2821160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hxgczj@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石河子分行东路支行
帐 号: 帐 号:108204667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