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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汪清县暖房子工程外墙保温材料等招标公告

2013-07-08 阅读:2497
  

招标项目编号:WQXD2013-04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3年汪清县暖房子工程已由汪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汪发改投资字[2013]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汪清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汪清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性质:改造;规模:总面积20万㎡;结构类型:砖混结构;招标范围:外墙保温、涂料粉刷、节能门窗更换、供热计量及热网平衡;标段划分:建筑工程6个标段,供热计量及热网平衡3个标段;监理标段划分:2个;招标范围:外墙保温、涂料粉刷、节能门窗更换、供热计量及热网平衡;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地方配套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汪清县汪清镇;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7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工期67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节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供热计量及热网平衡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在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供热计量及热网平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或机电安装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 
3.4 监理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总监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5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3.8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9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3日至 2013年 7月7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14:00 时至 17时,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劳保取费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管理人员节能培训证书(3人)、总监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在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河北政务大厅五楼)报名。联系人:焦秀丽,联系电话:13944777723。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3日至 2013年 7月7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14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汪清县信达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持《投标报名资格审查表》购买招标文件。 
5.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河北政务大厅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汪清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汪清县汪清镇 邮编:133200 
联系人:江国军 
电话:15943301018 
招标代理机构:汪清县信达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汪清县汪清镇汪清街东665号 邮编:133200 
联系人:王政国 
电话:0433-8856688 传真:0433-885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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