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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华厦新城A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3-10-16 阅读:2737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受华厦筑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夏津县华厦新城A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 采 购 人:华厦筑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经理 电话:15053496068
二、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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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名称:夏津县华厦新城A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DH-20131016
四、项目说明:
1 、本项目为夏津县华厦新城A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本项目分三个包:第一包:华厦新城A区1#—4#楼既有建筑外墙保温工程,外墙面积约10000m 2 ;第二包:华厦新城A区1#—14#楼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程,建筑面积约68555.14平方米,433户,采用通断时间面积法;第三包:华厦新城A区15#—29#楼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程,建筑面积约80653.56平方米,540户,采用通断时间面积法。具体要求及详细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选择三家供应商。
3 、工期要求:第一包工期30日历天;第二包、第三包 整个安装工程在供暖期开始前7天全部完工,即2013年11月15日前完工并试压调试完毕具备热运行条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第一包:要求具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服务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拟派项目经理为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第二、三包: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供货、实施能力的生产厂商。(1)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2)生产企业依法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热量表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CJ128-2007《热量表》2级表以上相关标准,并通过安装前的首次检定,其他热计量装置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3)生产企业须具备山东省或建设部节能产品备案证书,相关产品检验报告。
2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供销商、代理商。
六、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采购文件的费用:
时间: 2013 年10月16日起至 2013 年 10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00 至 下午 17:00 (北京时间)。
地点:夏津县政务服务中心(报名前请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文件工本费:300元/包,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时携带的资料:供应商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单位提供如下证明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第一包: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及备案证;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⑤税务登记证副本;⑥法人代表证;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⑧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 9 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10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三包: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若为公司法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山东省或建设部节能产品备案证书及相关产品检验报告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接受投标报名不代表资格后审通过,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
七、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
接受报价时间:2013年10月23日上午9:30分;
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2013年10月23日上午9:30分;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八、递交报价文件及公开报价地点 : 夏津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九、如有疑问或需澄清的内容请咨询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许凤玲 13964138183
联系电话:0531-88153948
传 真:0531-88153948 邮箱:dahuagongcheng@163.com
采 购 人:华厦筑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济南市解放路112号历东商务大厦8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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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建筑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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