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下午,滨湖区建设局召开三季度建管工作会议,各镇、开发区、街道建设分管负责人,滨湖区建安企业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各开发公司负责人,各监理单位负责人及总监,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及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建设单位不得使用未取得《备案证书》企业生产的预拌砂浆,在办理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供使用预拌砂浆的承诺书。监理单位应把使用预拌砂浆列入监理方案,作为监理的重要内容,对不按要求使用预拌砂浆的项目不得签字同意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11月22日下午,滨湖区建设局召开三季度建管工作会议,各镇、开发区、街道建设分管负责人,滨湖区建安企业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各开发公司负责人,各监理单位负责人及总监,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及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