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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恒山粮库平房仓及保温平房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4-05-03 23600
导读

本招标项目鸡西市恒山粮库平房仓、保温平房仓工程施工,根据《鸡西市建设工程(采购)项目招标登记表》编号:JCZD2014 28号,项目采购单位为 鸡西市恒山粮库,采购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西市恒山粮库平房仓、保温平房仓工程施工,根据《鸡西市建设工程(采购)项目招标登记表》编号:JCZD2014 28号,项目采购单位为 鸡西市恒山粮库,采购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鸡西市恒山粮库院内。
2.2 计划工期:
2014 年 5 月 26 日 至 2014 年 9 月 2 日 。
2.3 招标范围:砖结构平房仓、钢结构平房仓
3. 项目编号: HTZB2014-11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4.2 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一名,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工长一名,技术负责人一名,质检员一名,安全员一名,以上人员必须证企一致;
4.3 省外施工企业需到黑龙江省住建厅办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建筑市场准入介绍信 ;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至 2014 年 5 月 8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在 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三楼综合服务大厅 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报名。
5.2 现场确认须提供的证件: 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中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并提供其安全岗位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 开标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5 月 22 日 (星期四) 9:00 时;
6.2 开标时间: 2013 年 5 月 22 日 (星期四) 9:00 时;
6.3 开标地点: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 88 号 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701 开标大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同时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鸡西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鸡西市恒山粮库 采购代理机构: 黑龙江恒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鸡西市恒山区立新委 地 址: 鸡西市鸡冠区园林 18# 楼 8 门市
联 系 人: 卢会春 联 系 人: 刘璐
电 话: 0467-2462972 电 话: 1864677021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engxin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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