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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墙改办对新墙材应用项目进行验收

   2014-07-06 沛县墙改办肖颖44080
导读

根据《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沛县墙改办年度的工作安排,6月23日至6月27日,沛县墙改办对近两个年度缴纳新墙材专项基金预缴款而未申请新墙材应用验收的5个在建工程项目约10万平方米进行了验收。

       根据《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沛县墙改办年度的工作安排,6月23日至6月27日,沛县墙改办对近两个年度缴纳新墙材专项基金预缴款而未申请新墙材应用验收的5个在建工程项目约10万平方米进行了验收。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设计单位是否按照《条例》规定设计采用新墙材,建设、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使用新墙材,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对工程施工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进行监理,新墙材产品标识是否到位、供货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省级认定证书等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违法使用粘土砖等。
 
       从检查结果来看,总体情况较好。建设工地基本按图纸设计要求使用新墙材,新墙材产品标识率符合规定要求,资料齐全,无违法使用实心粘土砖情况。在香樟苑项目工地上发现堆放有少量实心粘土砖,墙改办检查人员立刻对工地上已经砌筑的墙体进行了仔细的检查,未发现有使用粘土砖砌筑的墙体。检查组人员当场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了新《条例》的宣传,让他们了解到违规生产使用粘土砖处以每立方米200元的罚款新规定,并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在5天内将实心粘土砖清理出场。
 
       经实地考察,沛县墙改办对5家工地新墙材应用情况非常满意。沛县墙改办自2009年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以来,将行政执法工作作为新墙材应用验收工作的补充,作为贯彻《条例》的最主要的抓手,已对8家违法使用粘土砖的建设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对违法使用粘土砖单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依法促进墙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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