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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消防深入辖区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开展安全检查

   2014-10-19 山东东营消防支队 王敬敬 吕静静32260
导读

为全面做好辖区防火工作,10月16日,东营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深入辖区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大力开展排查活动,集中整治火灾隐患。

       为全面做好辖区防火工作,10月16日,东营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深入辖区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大力开展排查活动,集中整治火灾隐患。
 
       监督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施工工地的内部消防水源、外墙保温材料、消防设施等,同时检查人员详细了解工地在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采取的措施,查看工人食堂、宿舍用火、用气,以及日常防火巡查检查记录和灭火器材配备等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灭火应急预案、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用火用电管理情况,消防水源、临时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配备情况,检查组结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对施工单位进行针对性的指导。针对施工现场用火用电频繁、火灾危险性大等特点,检查组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使施工人员切实达到“三懂三会”要求,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在建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比较到位,消防设施配备比较合理,同时也检查个别在建工地灭火器过期未及时更换、消防通道被建筑垃圾占用火灾隐患、消防水源不足等隐患。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监督检查人员对工地负责人提出了意见:首先要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保证用火用电安全,杜绝火灾事故发生;其次要保证各类消防器材的配备,确保火灾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采取自防自救,尽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最重要的一点是要从细节入手,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尽可能的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的概率。此次检查共检查在建工地8家,当场发现火灾隐患20处,当场整改11处。
 
       检查期间,监督检查人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能立即改正的要求责任人立即当场改正;属于限期改正的,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明确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帮助制订整改期间保障安全措施。
 
       通过此次检查,有效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减少了在建工地的火灾发生,切实增强了施工单位及民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推进了全市火灾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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