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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听证 预缴标准将提高

   2015-02-09 昆明日报16560
导读

预缴新型墙体材料政府专项基金是推广新材料应用的主要抓手。日前,从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行的《昆明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听证会上获悉,该管理办法通过后的下一步细则中,有可能将预缴标准从现行的7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增至国标10元每平方米。

       预缴新型墙体材料政府专项基金是推广新材料应用的主要抓手。日前,从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行的《昆明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听证会上获悉,该管理办法通过后的下一步细则中,有可能将预缴标准从现行的7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增至国标10元每平方米。

       新型墙体材料在昆明的使用推广已有十余年,自国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后,昆明市非粘土新型墙体材料的产量从1994年的3亿标块增长至近期的74亿标 块,有效实现节能环保,避免土地、森林资源的浪费。十余年来,昆明主城已有9成以上的墙体面积使用了新型材料,各县区使用新型材料的墙体面积则占到60% 左右,保护耕地达6000多亩,成效显著。

       预缴专项基金方面,管理办法(听证稿)明确专项基金将纳入同级财政专户代管,实行统一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在砌体工程抹灰前向墙改节能办申请核验,在主体工程竣工3个月内申请清算返退预缴费用,对使用新型材料比例小于90%、已抹灰难以查验、使用 未经认定的新材料、逾期申报的情形不予返退。对此,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随着特殊结构非粘土替代材料的更新发展,今后的趋势原则上将规定完全使用新材料才可退返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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