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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集中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来源:德州日报 2015-04-25 阅读:2627
  

       由于近期全国各地在建工地火灾事故频发,德州市消防部门决定4月20日至6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为辖区内全部施工现场,以大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为重点。主要检查在建工程是否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备案)合格;是否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有无擅自变更消防设计的行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是否合格;施工现场是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消防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消防车道是否按要求设置并保持畅通,是否设置消防水源及临时消防设施,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职工临时宿舍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动火作业是否按要求安排;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按要求合理存放、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定的其他要求。
 
       检查过程中,将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备案)合格擅自施工或者不按照审核(备案)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施工,擅自变更消防设计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严格依法处罚;对外墙保温材料的检查,按照公安部、住建和城乡建设部《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相关要求,对建设工程使用外墙保温材料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工程要依法严肃处理,同时通报工商、质监部门;对施工现场搭建的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材达不到《建设工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要依法对临时用房予以临时查封,并抄报住建部门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提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其立即或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处罚。
 
       此外,对检查中发现的“先天性”火灾隐患,将依据《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坚决运用罚款、停止施工等手段督促单位整改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坚决做到检查一起、整改一起、放心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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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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