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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意见》面世

来源:安青网 2015-08-05 阅读:1467
  

       公路、铁路这些关乎居民生活生命安全的“支柱性”工程,项目的质量该如何保证?未来,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建筑企业,资质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直接审理;而其他项目总承包则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审核。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建设部门获悉,《安徽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正式出台。我省建筑企业的资质、审核标准将具备统一、严格的规范。

       根据意见,未来,建筑业企业资质将分成“三层许可制”。其中,申报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必须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

       申报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一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必须得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许可。

       申报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方面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将由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即可。

       意见规定,未来将每年对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一次全面集中核查,将企业主要人员严重不足和近年无业绩企业作为核查重点;实行日常核查,通过系统对因主要人员调出不能满足资质标准的企业,实行预警,视情节轻重,按照资质管理规定对企业做出处理。

       资质动态核查实行分级管理,按照资质管理权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一、二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及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此外,在未来对建筑业企业的管理中,将实行信用差别化管理,对信用好的企业开通资质审批绿色通道,给予激励支持;对违法违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处罚结果记入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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