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各地级以上市必须在将确定的节能降耗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绩效考核和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的同时,还须将指标纳入“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及有关重点企业。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省统计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能源办要每半年向社会公布全省和各地级以上市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情况。2008年要对《分解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10年进行期末考核,评估和考核的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省经贸委直管154家能耗大户
记者从全省循环经济工作会议上获悉,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办、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国资委日前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重点耗能企业开展“双千节能行动”。
据了解,所谓“双千节能”,是指通过加强对广东省约千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以期“十一五”期间实现节能1000多万吨标准煤的目标。被纳入监管范围内的均为我省规模以上法人工业企业,且2005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企业。
记者在名单中看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广州分公司以去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达220万吨标准煤的水平被列为受监管名单的首位,前十位的耗能大户中80%均为发电企业。
省经贸委将直接重点监管154家企业(即2005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7万吨标准煤的企业,含列入国家监管的26家),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属地企业的监管。
公共建筑夏季空调不低于26℃
记者从会上获悉,为加快实现节约型社会,广东省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节能工作的意见》,要求着力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工作。
强化工业节能:突出抓好冶金、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印染、制浆和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工作。
推进建筑节能:“十一五”期间,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严格实施和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
加强交通节能:合理进行城市功能区和快速公交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严格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限制高油耗汽车发展,鼓励节能环保型汽车发展。
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除特定用途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
广东“十一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分解方案
地区 2005年基数 (吨标准煤/万元) 2010年目标(吨标准煤/万元) 下降幅度 (%) 年均下降率(%)
全省 0.79 0.66 16 3.43
广州 0.78 0.62 20 4.36
深圳 0.59 0.51 13 2.75
珠海 0.66 0.56 15 3.20
汕头 0.69 0.59 15 3.20
佛山 0.95 0.76 20 4.36
韶关 2.11 1.69 20 4.36
河源 0.94 0.79 16 3.43
梅州 1.43 1.20 16 3.43
惠州 0.85 0.74 13 2.75
汕尾 0.57 0.51 10 2.09
东莞 0.86 0.69 20 4.36
中山 0.78 0.64 18 3.89
江门 0.88 0.72 18 3.89
阳江 0.89 0.73 18 3.89
湛江 0.77 0.67 13 2.75
茂名 1.24 1.05 15 3.20
肇庆 0.95 0.80 16 3.43
清远 1.71 1.44 16 3.43
潮州 1.43 1.20 16 3.43
揭阳 1.01 0.85 16 3.43
云浮 1.42 1.21 15 3.20
来源:南方日报 程满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