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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新住宅楼明年未采用外墙保温的设计文件将不予通过

   2007-01-07 中国保温网信息中心28550
导读

大连市内四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开工或尚未进行主体施工的民用建筑工程,保温设计及施工须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他在建建筑工程

大连市内四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开工或尚未进行主体施工的民用建筑工程,保温设计及施工须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他在建建筑工程如具备条件应优先采用“外保温”;该市其他区、市、县的居民住宅,最迟在后年1月1日前也要采用外保温设计、施工。这是10月10日大连市建委提出的建筑节能要求。
  自2000年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颁布以来,大连市建筑工程均采用节能保温设计和施工。经过几年的实践,非外墙保温的部分民用建筑出现了结露、透寒等现象。经过认真调研论证,大连市决定在民用建筑工程中全面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对超高层建筑工程和确实不宜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建筑工程的外墙保温设计,大连市建委要求应组织专家进行专题论证,确保建筑安全和节能效果。
  大连市建委还规定,对于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专项标准进行审查。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或未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论应为不合格,不予通过。
  对在新建住宅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中违反此项外保温规定的,大连市建委表示,对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将记录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来源:建筑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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