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采购

发产品

  • 发布供应
  • 管理供应

财政部发出通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继续征收

   2007-01-11 中国保温网信息中心30480
导读

日前,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 3号)明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予以保留,

日前,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 3号)明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予以保留,继续征收。
《通知》指出,经国务院批准,2006年底执行到期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继续予以保留,根据国务院批示精神,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政府性基金的征收使用办法进行调整和完善。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为中国保温网信息中心原创作品,作者: 中国保温网信息中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cnbaowen.net/news/show-1778.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更多>同类资讯

入驻

企业入驻成功 可尊享多重特权

入驻热线:0573-82720373

请手机扫码访问

客服

客服热线:0573-82720373

小程序

小程序更便捷的查找产品

为您提供专业帮买咨询服务

请用微信扫码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收获商机

微信扫码关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