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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干混砂浆认定工作全面升级

   2016-01-28 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墙改办15510
导读

新疆自治区《关于聚合物干混砂浆认定工作的通知》(新墙字〔2015〕4号)文件发布以来,我办为全面促进乌鲁木齐市干混砂浆行业的升级,加强认定工作管理,开展以下工作保障文件的贯彻执行。

       新疆自治区《关于聚合物干混砂浆认定工作的通知》(新墙字〔2015〕4号)文件发布以来,我办为全面促进乌鲁木齐市干混砂浆行业的升级,加强认定工作管理,开展以下工作保障文件的贯彻执行。

        

一、多种方式宣传新文件。通过召开干混砂浆行业座谈会,深入生产企业发放政策规范及报送建设信息等多种方式,宣贯《关于聚合物干混砂浆认定工作的通知》(新墙字〔2015〕4号)。共计走访企业60家次,发放文件近60份,召开行业交流座谈2次,报送建设信息2篇。

        

二、加大培训力度,推进文件认知度。我办特邀请自治区墙改办领导和相关行业专家,召开乌鲁木齐聚合物干混砂浆行业技术规范培训大会。会上,自治区墙改办领导和相关行业专家对《关于聚合物干混砂浆认定工作的通知》(新墙字〔2015〕4号)进行详细解读。共计培训68个企业的68名技术负责人,使企业对新认定标准有了更深刻更具体的了解,为企业进行升级改造打下坚实基础。

        

三、深入企业,督促升级改造。我办多次深入干混砂浆企业,了解企业升级改造及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邀请专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协助解决。查找企业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现已有20家企业根据文件要求,安装了除尘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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