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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筑节能措施下月将写进购房合同

来源:中国保温网信息中心 2007-03-02 阅读:2251
  

新华报业网讯  明天起南京市政府2月5日发布的节能新规―――《南京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管理办法》就将正式实施。按照新规,3月1日起所有楼盘都应把节能措施写进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南京城建系统的有关专家表示,“有规定没罚则”,新规最终能否落实尚存疑问。所谓低能耗将不能随便夸口今年2月南京出台新规规定,今后节能住宅都将实行认证,此前60%、80%的低能耗不能再随便夸口;与此同时,新规明确表示,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应当载明建筑物的建筑节能措施、围护结构隔热保温性能、可再生能源系统状况以及使用要求等基本信息。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商品房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销售时,应当审核前款内容是否载入住宅说明书。

  不进行节能备案倒是有罚则

  但新规接下来的实施则令人担忧。南京市房管部门一位负责人在仔细阅读新规后表示,“由于新规中没有‘写入合同’相对应的罚则,开发企业到底能否执行很难确定”。这位负责人介绍,新规对未进行建筑节能备案、不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违规行为都规定了相应的罚则,列出了处罚措施,但对于“开发商应当在买卖合同中载明节能措施”一款未作处罚规定。 节能监管措施须尽快完善“应该有其他的处罚措施。”南京城建系统的一位专家表示。该专家认为,即便不能直接取消其领取销售许可证的资格,也应该通过停售、整改等方式给予违规企业处罚。专家认为,节能是大势所趋,在出台相关规定的同时政府应尽快完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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