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文件规定, 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监察力度,2016年3月28日—30日,邳州市墙改办开展了对城区31个在建项目的全面检查工作。本次检查重点是检查在建工程墙体材料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标识是否合格规范等。检查中,我们对每个工程项目的检查情况逐一登记,建立健全了检查、巡查档案。
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责令及时整改,共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要求限期期整改到位。同时,我办执法人员还将墙改相关政策材料现场分发到项目建设、施工负责人手中,进一步将政策宣传工作和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增强建设项目对墙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度,鼓励他们积极使用合格的新型节能建筑材料,有效地推动我市墙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