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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顶楼漏水成为住宅"流行病"?

来源:网络资讯 2016-09-06 阅读:1929
  

房屋渗水漏水的烦恼,似乎成为了当下十分普遍的一个现象。那么小区漏水这种情况有多普遍?业主应该如何维权?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了解。

【案例】

140多户的水陌华庭小区

几乎所有顶楼住户都漏水


“一到下雨天,屋顶就会漏水,长年累月下来,墙壁都变黑脱落了。”住在天元区水陌华庭某栋顶楼的周先生介绍,水陌华庭小区2007年交房,他当时就发现房屋存在漏水问题,但因为开发商承诺维修整改,所以签字收了房,让他没想到的是,一晃已经8年,漏水的问题始终没有彻底解决。

记者从该小区业委会了解到,水陌华庭小区共有145户,有40多位业主家中存在漏水渗水现象,几乎所有的顶楼住户都饱受漏水之苦。“开发商一直推脱责任,没有彻底解决问题。”业委会负责人陈女士介绍。

“开发商一直置之不理,物业成了替罪‘羔羊’,与业主矛盾不断。”曾为水陌华庭小区进行物管服务的株洲金剑物业负责人介绍。

对此,小区开发商万佳房地产公司的法人、股东熊某则称,小区交付距今已过去8年,业主所说的漏水问题,不好证明是房子本身的问题还是业主装修导致房屋漏水,建议业主动用维修基金解决。

因为漏水问题,水陌华庭小区曾有两位业主通过起诉开发商,获得了共计5万多元的赔偿。对此,熊某承认并回应称,目前未有其他业主起诉开发商。

【数据】

今年151起房屋质量问题投诉

渗水漏水投诉占比过半

据中国建筑学会防水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叶琳标介绍,目前全国房屋的平均渗漏率为65%,地下建筑的渗漏率超过了80%。与渗漏有关的工程质量投诉,占工程质量投诉总量的25%左右。

记者从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质安处)了解到,2014年,该处共接到214起房屋质量问题投诉,其中,渗水漏水(包括屋顶、厨厕、外墙、门窗)投诉有137起,占64%。2015年截至目前,共接到投诉151起,其中渗水漏水为79起,占比过半。两年的投诉中,渗水漏水在总投诉中所占的比例都最大。

市质安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曾表示,近年来,我市由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信访中,主体、防水、装饰和其他方面的质量问题分别占27%、41%、16%和16%,其中裂缝、渗漏为主的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超过50%。

“房屋漏水是最为常见的投诉问题之一,已经交付的小区,渗水漏水问题主要由相应的责任主体(保修期内为开发商,保修期外为业主)通过维修解决。”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确实属于开发商的责任,但开发商搪塞、拖延不处理的,会要求开发商进行限期整改,否则,将对其企业信用信息档案进行扣分。

记者了解到,对于在建的项目,从去年开始,市质安处就启动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力求使新建住宅工程裂缝与渗漏问题预防和治理覆盖率达到百分之百。

【维修】

去年使用了1000多万维修资金

六成用于房屋防水维修

在保修期外,房屋防水需要用到业主的房屋维修资金。记者近日从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获悉,2014年,我市共有137个小区的维修项目申请使用了房屋维修资金,最为频繁的是房屋防水项目和电梯维修项目,各有54个,分别占比39.42%,两者相加接近80%。

“漏水渗水和电梯故障,是很多小区的两大顽疾,每年的占比例情况都差不多。”不过,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对于电梯维修,防水工程更为复杂,所花费的资金也更多。2014年,虽然维修项目数量一致,但在使用的1000多万元房屋维修资金中,房屋防水维修花了661万元,占总金额的62%,电梯维修只花了150万元,占总金额的14%。

上述负责人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使用维修资金,必须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很多小区的防水维修,签字时间经常长达三四个月甚至半年以上,如万鸿世家、响石岭步行街小区等。建议业主可事先制定维修资金紧急预案,先在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在出现问题时,可直接使用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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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楼漏水

她与开发商打官司获赔2万多元

保修期内出现漏水等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多次维修没有效果,业主应该如何维权?

从同一开发商手上买的房子,与谭女士同住城市风景小区的周丹(化名),就是通过法律途径,挽回了自己的损失。

天元区法院裁判文书显示,2007年下半年,周丹的房子交付后不久后,装修阶段就出现漏水等质量问题,开发商虽然曾多次派人上门维修,但总是效果不佳,在周女士搬进新房之后,问题依然层出不穷。2008年上半年,由于漏水严重,周丹的客厅、卧室的木地板被浸坏,入户花园因顶棚漏水造成顶棚集成吊顶返工,客厅的水晶灯也因潮湿烧坏而重换。2009年,还因进户管道漏水造成入户花园地面砖重新铺设两次。

2010年4月,因与开发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周丹将开发商株洲市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房屋修复及返工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及其他损失共46600元,经过法院的调解,株洲市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补偿了周丹22000元,用于修复房屋质量问题及补偿装修损失,并承担了案件受理费483元。

相关新闻2:

治理房屋漏水“老大难”

我市已培育各级示范项目百余个

据了解,为治理墙裂、漏水等住宅质量问题,去年4月份,市质安处开始了专项治理工作,并将防水方面应该达到的标准和各部门的责任细化,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也全部纳入整治范围。

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在住宅项目中,建设单位应将开裂、渗漏防治列入任务委托和竞标范围;组织参建各方成立裂缝、渗漏防治工作管理机构,在开工前明确防治裂缝、渗漏细则,并出台奖惩措施;在施工现场分段公示专项治理方案、措施和检查情况,并在主体、分户及竣工验收中加强对裂缝、渗漏等问题的验收控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不得予以验收。同时,在交房时必须将落实情况向用户说明。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已经培育省级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样板项目12个,省级工程质量标准化项目72个(占项目比率32%,占面积比率36%),市级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样板项目19个,创建样板率位居全省前列。通过创建样板工程,有力地带动其他了项目争先创优,提升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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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漏水 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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