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采购

发产品

  • 发布供应
  • 管理供应

山东省制定出台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办法

   2017-01-10 山东住建厅30270
导读

为规范和指导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效果评价,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山东省住建厅委托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等单位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办法》,经审定,于2016年12月14日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山东成为全国首个出台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办法的省份。

为规范和指导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效果评价,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山东省住建厅委托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等单位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办法》,经审定,于2016年12月14日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山东成为全国首个出台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办法的省份。


公共建筑类型多样、用能方式复杂、能耗影响因素多,如何科学制定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核定办法一直是国内特别是北方采暖地区的一大难题,也是影响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改造市场化机制推行的一大瓶颈。该办法研究了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等改造内容对建筑能耗的影响,在国内率先提出了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前期评估办法,结合山东实际,提出了账单分析和测量计算两种节能量核定方法。该方法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可实现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前和改造完成后两个阶段节能量的核定,其实施对于规范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效果评价方法,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山东住建厅原创作品,作者: 山东住建厅。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cnbaowen.net/news/show-23414.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更多>同类资讯

入驻

企业入驻成功 可尊享多重特权

入驻热线:0573-82720373

请手机扫码访问

客服

客服热线:0573-82720373

小程序

小程序更便捷的查找产品

为您提供专业帮买咨询服务

请用微信扫码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收获商机

微信扫码关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