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广常山县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应用,充分发挥省级新墙材财政专项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常山县财政局、经信委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信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16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6〕36号)文件要求,结合该县实际情况,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常经信〔2016〕31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企业自主申报基础上,县财政局、经信委通过对项目实地核查、讨论汇总、公布公示,确保了申报工作合法合规、有序推进。目前,专项资金分配工作已圆满完成,30万元新墙材补助基金也已落实到位。
下一步,县财政局、县经信委将切实做好资金安排项目的跟踪监管,同时要求各项目单位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