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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扎实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来源: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02-07 阅读:1257
  

       2016年,内蒙古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和环境保护,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着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节能降耗实现顺利开局

       2016年,自治区加强节能降耗统筹协调,积极落实能耗“双控”目标责任,全面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 强化各项措施落实,节能工作实现顺利开局。前三季度全区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4.2%,降幅超出2.8%的年度目标1.4个百分点;能源消费总量同比增长2.6%,控制在3.5%的目标范围内,能耗“双控”形势总体向好。预计全年单位GDP能耗下降4%左右,能源消费总量增长3%左右,将顺利完成年度能耗“双控”目标。

       工业领域。一是积极推进煤炭、钢铁去产能,退出煤炭产能330万吨,钢铁产能291.25万吨,形成节能量近200万吨标准煤。二是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5个,形成38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三是加大节能监察力度,继续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对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电解铝、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察。四是推动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组织开展国家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申报工作。通过落实各项措施,工业节能取得明显成效,前三季度全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6.9%。

       建筑领域。一是持续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全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近850万平方米。二是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和建筑节能标准提升,“十三五”时期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新建建筑能效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 20%。三是推进装配式住宅建设。制定完善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标准,推动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产业基地建设,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试点。

       交通领域。一是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年度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车辆比重达到15%。二是组织编制自治区《“十三五”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推动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三是继续推进甩挂运输试点,开通甩挂运输线路近20条,平均拖挂比达1:1.8,促进货物运输效率提升。

       二、环境污染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一)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一是扎实推进重点治理工程。1—11月份累计淘汰和改造燃煤锅炉1153台,完成31个重点行业除尘改造,完成893座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2.1万辆。二是组织实施脱硫脱硝、扬尘抑制、秸秆综合利用等大气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76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3.55亿元。三是重点推进乌海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治理项目1089个。四是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726万千瓦,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二)大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一是加强工业水污染治理,开展“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十小”企业排查取缔和工业集聚区污水治理。二是推进重点流域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组织实施污水垃圾处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73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6亿元。三是加大重点湖泊治理力度。制定《呼伦湖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实施方案》,实施“引河济湖”和“河湖连通”工程,加强呼伦湖周边生态修复和保护,开展限产休渔行动。编制完成《乌兰察布市岱海水生态保护规划》,实施永兴湖向岱海调水工程,完成湿地恢复芦苇种植3.96万亩,对环岱海周边7.6万亩耕地实施退耕还湿还林(草)工程。实施乌梁素海生态补水,工业点源、面源、内源治理项目11项,总投资20.5亿元。向乌梁素海补水1.3亿方以上,加固部分围堰,使蓄水能力达到5亿立方米。四是开展水源地保护和黑臭水体治理。批复各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991处,水源保护区面积6998平方公里,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调查评估,开展城市黑臭水体的排查、公布和治理工作。

        通过综合施策,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11月份,全区PM2.5、PM10、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2.8%、11.6%、19.2%,氮氧化物平均浓度与去年持平;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86.5%,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52个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78.7%,地表水水质优良率达到59.6%,28个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81%。

        三、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京蒙碳交易试点初见成效。印发了《关于合作开展京蒙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启动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与北京市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目前已完成试点全过程各项工作,进入收官阶段。二是全国碳市场建设顺利推进。将全区八大行业296家企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第一阶段交易范围,开展重点控排企业碳排放历史数据报告及第三方核查工作。三是低碳试点示范建设稳步推进。开展呼伦尔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评估工作,乌海市成功申报国家第三批低碳城市试点,积极争取将呼和浩特市和赤峰市列入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

       四、推进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和项目建设

       一是开展新一轮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继续推进赤峰红山、鄂尔多斯棋盘井、乌海海勃湾和巴彦淖尔经开区等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建设,鄂尔多斯蒙西园区列入国家2016年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储备库。二是推进循环经济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农业循环经济等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62个,新增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能力450万吨/年,秸秆综合利用能力270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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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建筑 节能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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