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采购

发产品

  • 发布供应
  • 管理供应

新北区组织开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法规整理工作

   2017-03-16 常州新北区宣统部15580
导读

3月份,新北区墙散中心收到区财政部门转发的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相关降费减负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7]4号)文件落实情况的函件。为正确理解上级精神,有效执行上级文件,新北区组织开展了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法规整理工作。

3月份,新北区墙散中心收到区财政部门转发的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相关降费减负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7]4号)文件落实情况的函件。为正确理解上级精神,有效执行上级文件,新北区组织开展了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法规整理工作。


鉴于目前省、市均未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新北区墙散中心收集整理了相关的文件,并将文件提交中心法律顾问进行评估,分析了法规和文件的法律效力,一是明确从法律的角度看,建议执行最新的、相当于国务院部门规章的财政部通知,即财税(2016)11号通知,所有与该通知冲突的地方性文件均不得执行;二是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议按照国办发(2011)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实施;三是《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意见》是江苏省政府文件,建议一并执行。


新北区墙散中心经过汇总评估,做出了相关落实方案,提供领导决策参考。并建议对项目根据其实际使用新墙材及验收情况进行征收和返退。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常州新北区宣统部原创作品,作者: 常州新北区宣统部。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cnbaowen.net/news/show-24146.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更多>同类资讯

入驻

企业入驻成功 可尊享多重特权

入驻热线:0573-82720373

请手机扫码访问

客服

客服热线:0573-82720373

小程序

小程序更便捷的查找产品

为您提供专业帮买咨询服务

请用微信扫码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收获商机

微信扫码关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