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陈志勇主任带领湖州市新墙办、南浔区新墙办组成的检查组来长兴县开展新墙材生产和应用情况检查。长兴县经信委分管领导、长兴县新墙办一同参加检查。
这次检查是湖州市新墙办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计划组织的,检查对象:1、已进入主体墙体砌筑阶段的建筑工程(不含农民拆迁安置小区,农户自建房等工程);2、已取得《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的全市烧结类新型墙材生产企业。检查内容:1、建筑工程墙体材料应用情况,重点检查工程是否违反规定使用粘土制品,所应用的墙体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与要求及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等内容;2、烧结类新墙材企业的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原材料的组成及来源,产品出厂检验项目是否符合产品标准要求,是否落实相关产品标识管理要求及检验室建设等内容。检查方式:市新墙办统一组织人员开展分县区交叉检查,检查采取翻阅资料及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法。
从检查情况看,无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还是监理单位都了解墙改政策,对墙改部门的检查十分重视,建设项目墙体材料应用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使用粘土制品和无证、无标识产品的情况。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原材料来料有合同,检验室制度上墙、检测设备齐全,检验员操作规范,产品出厂填写产品合格证。但也存在产品合格证开具不规范、砖块外观尺寸偏小、现场监理不到位的现象。
通过检查,了解和掌握了生产企业和建设项目的真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提高了企业(项目单位)对新墙材生产和应用的认识,同时也加强了县区间交流、学习,从而达到推动全市墙改工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