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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出台专项规划加快绿色建筑推广步伐

   2017-10-10 市建委79140
导读

近日,《嘉兴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市在原有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建设标准的基础上,逐步推广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本次规划编制,立足嘉兴市现有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基础和水平,将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与空间落实紧密结合,有效指导和推进嘉兴市绿色建筑发展。

近日,《嘉兴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市在原有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建设标准的基础上,逐步推广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本次规划编制,立足嘉兴市现有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基础和水平,将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与空间落实紧密结合,有效指导和推进嘉兴市绿色建筑发展。

   

《规划》提出,到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比要在30%以上,其中三星级占比在4%以上;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嘉兴市域范围内新增2个大中型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基地。《规划》还明确了市本级各区不同政策单元内不同性质的民用建筑所应达到的绿色建筑等级、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指标要求,并把上述指标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

  

 《规划》首次对实行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的中心城区范围进行了划定。近期新建住宅全装修中心城区范围为:东至秀洲、南湖区界,南至沪昆高速,西至乍嘉苏高速,北至申嘉湖高速。即在交付使用前,户内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毕,给水排水、燃气、通风与空调、照明供电以及智能化等系统基本安装到位,厨房、卫生间等基本设施配置完备,满足基本使用功能,住宅基本实现可直接入住。

    

按照《规划》,在2017年至2025年期间内,我市将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实现节能建筑向绿色建筑、高能耗建筑向低能耗建筑的转变,并巩固和发展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领域已有成果和优势,全面落实《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力争实现成为浙江省推广绿色建筑与新型建筑工业化核心城市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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