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冬季火灾防控工作,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辖区内安全稳定的消防环境,近日,大冶消防大队依法对市内一会所进行临时查封。
18日,市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开展冬防检查时,发现位于新冶大道一家会所四楼存在使用彩钢板搭建办公室的情况。彩钢板芯板为聚氨酯泡沫,属于易燃材料,一旦发生火灾,蔓延速度快、燃烧产物毒性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严重威胁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以上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大冶消防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对该场所进行查封。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要积极整改消防违法行为,在复查合格后才能继续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