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邑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法临时查封一家违规使用泡沫彩钢板的宾馆。
在检查中,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发现辖区内某宾馆北侧区域客房1 - 2层墙体及顶棚使用聚苯乙烯夹芯泡沫板搭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规区域给予临时查封。在查封时,监督执法人员按照法律程序,向单位负责人告知了临时查封的理由、依据及权利和义务,并依法下达了《临时查封决定书》。下一步,大队将始终保持泡沫彩钢板专项整治“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严厉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力震慑消防违法行为,为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