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罗湖公安分局南湖派出所消防民警对辖区位于嘉宾路迎春路1号的深圳海燕大酒店有限公司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该大厦楼顶设置的员工宿舍和冻库顶棚、墙面全部采用聚苯乙烯芯材(泡沫)彩钢板(30平方米)作装修装饰,现依法予以查封。
由于聚苯乙烯芯材彩钢板(泡沫)燃点低,燃烧速度快,燃烧后产生大量浓烟和毒气,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存在此类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据了解,消防民警在对场所负责人进行训诫教育后,当即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同时要求该单位对彩钢板进行拆除,确保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