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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价中标”现象要到头?湖南省住建厅划出投标“红线”

来源:中国建材报 2018-10-12 阅读:2164
  

在建设工程的江湖中,不合理低价频频出现。最低价中标伤害了行业和企业的发展,却让人无可奈何。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其官网近期发布了一则通知,让人仿佛看到了一点希望。


“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投标报价成本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 湘建监督〔2018〕163号)要求,对低于报价评审警戒线的投标报价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的,否决其投标。该办法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规定,重点评审单价中,任意一项低于评审标准的,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否决其投标。


评审标准的具体取值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为最高投标限价的90%以上92%以下,其中含有装配式建筑的,为92%以上94%以下;

(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为最高投标限价的85%以上87%以下;

(三)轨道交通工程为最高投标限价的88%以上90%以下;

(四)单独招标的装饰装修工程为最高投标限价的92%以上94%以下;

(五)单独招标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为最高投标限价的88%以上90%以下;

(六)单独招标的安装工程为最高投标限价的90%以上92%以下。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投标总报价小于基准价92%的,视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该投标人报价为无效报价,应当否决其投标。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人士表示,住建厅之所以发这个文,主要是为了健全和完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分析机制,防范恶意低价竞标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当下,建筑渗漏已成为除建筑结构之外影响建筑质量的第二大问题,被称为“建筑癌症”。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癌症”之所以久治不愈,与防水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合理“最低价中标”现象有着很大的关系。


而要想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不但离不开政府的监管和引导,也需要企业提高认识,将创新、质量等作为立身之本,早日放弃阻碍行业发展,影响建筑质量的不合理低价行为。


今年8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新版《建筑门窗工程、防水工程、地源热泵工程造价指标(试行)》正式实施,对建筑门窗工程、防水工程、地源热泵工程的定额造价进行了指导。


对于防水工程甚至是整个建筑工程来说,防范不计成本的低价中标是提升建筑质量,保证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必须要迅速行动。而在这一过程中,仅仅依靠一两家企业的呼吁,行业协会的奔走是不够的,政府有关部门强有力监管更为行之有效。


“一定要有成本价格,做到有的放矢。要结合目前建筑市场的整体行情,相关的政府文件及有关专家的经验等,制定出招标工程的成本价格,以此作为整个招标工程的指导依据,切不可自己没有成本价格,受制于人,谁的中标价格低,谁就可以中标,是万万要不得。”有企业负责人表示。


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对不合理低价进行监管、防范和处罚也十分必要。培育和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司法鉴定、保险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责任制、质量问题终身追究制等法律法规。


更重要的是,生产企业自身也应提高认识,不能只顾眼前利益,一味通过“恶性低价”方式占领市场或是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办法降低成本。而应当将研发创新、打造拳头产品,积极对标国际,引进领先技术等作为开拓市场、引领发展的抓手。


比如,一些缺乏资金或是人才储备不足的中小企业可通过给大企业做配套服务来实现转型,其可以变成增值服务商或是配套服务商,或者变成做专门零配件和系统件的供应商,走“高、新、精、特”道路,实现提质增效。


此外,对于开发商和承包商来说,只以价格作为招标的唯一依据是不可行的。低价看似为其省下了不少成本,但也带来了更多无法预估的问题:房屋建成后极易出现渗漏,引发住户不满,维修费用不菲且影响企业声誉。一方面应在招标过程中为防水工程制定合理价格,另一方面在选择企业和分包商时综合考虑,选取性价比最高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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