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采购

发产品

  • 发布供应
  • 管理供应

《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2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9-01-15 华夏经纬网24780
导读

1月11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旨在全面推进辽宁省绿色建筑发展,改善人居环境的《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将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

1月11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旨在全面推进辽宁省绿色建筑发展,改善人居环境的《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将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


绿色建筑能够在建筑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据介绍,辽宁省2015年就出台《辽宁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对全省绿色建筑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的制定出台,填补了辽宁省绿色建筑缺乏地方性法规的空白。


《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要求,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村自建住宅除外),都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同时,明确了引导和激励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提出因采用墙体保温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采用地源热泵技术等清洁能源利用技术供暖制冷的绿色建筑,供暖制冷系统用电可以参照居民用电价格执行等。


与此同时,辽宁省还将中水回用、太阳能和浅层地热能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纳入推广应用范畴。此外,建立全装修成品住房和装配式建筑的推广机制,规定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按照全装修成品住房的要求建设,鼓励商品住房按照全装修成品住房的要求建设,推行定制装修等方式,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鼓励绿色建筑采用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等技术要求进行建设。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华夏经纬网原创作品,作者: 华夏经纬网。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cnbaowen.net/news/show-28497.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更多>同类资讯

入驻

企业入驻成功 可尊享多重特权

入驻热线:0573-82720373

请手机扫码访问

客服

客服热线:0573-82720373

小程序

小程序更便捷的查找产品

为您提供专业帮买咨询服务

请用微信扫码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收获商机

微信扫码关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