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9.4节防火构造中规定:设置高度不低于0.8m的窗槛墙或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实体 挑檐,其出挑宽度不应小于0.5m,长度不应小于开口宽度。在对防火要求相当严格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中指出, 外墙防火的主要问题是防止或延缓外墙洞口由内向外的火势经外部窗槛向上蔓延。与住宅建筑“外墙门窗口上方应设置不燃体的防火挑檐,外墙的上下窗间墙高度不 应小于1.2m,防火挑檐不应小于1m,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类似。归纳起来对外墙窗槛墙的防火措施应采取两条措施:一条是规定窗槛墙的高度,二是 设置挑檐。当然还可有别的措施。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民用建筑部分规定:对非承重墙的耐火极限要求不高,甚至对四级耐火等级的非承重外墙允许使用燃烧 材料,其他等级外墙为1.00h-0.50h,如某些部位墙体外贴易燃材料,为防止火势蔓延宜采取一定构造措施。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 6-2006第2.0.3条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2.0.4条对“难燃材料”的说明“难燃烧体是指用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 构件或用可燃材料做成而用不燃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换言之,燃烧材料与难燃材料复合后就可视该部位为难燃材料(当然,外墙的综合防火性能还应符合规 范要求),因此规定窗槛墙的合理高度以及如上所述设置挑檐或在该部分采用难燃或不燃的
保温材料(包括复合材料)或采用难燃、不燃材料的保温“过梁”才是建 筑外墙防火的重点。
(二)严格落实在建工地施工现场防火责任制
1、施工技术准备。
组织工程技术和施工人员深入熟悉设计图纸,全面掌握工程项目的设计要点和施工工艺标准,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 审。谙熟施工过程中交叉并存的消防安全因素。编制保温材料专项施工方案,制定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技术文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向施工人员 进行技术交底,熟悉施工工艺方案,特别注重明确施工过程的半成品和成品保护防火措施。编制专项消防安全方案,确保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并制定以实战演练为 基础的应急预案,以达到增强应急意识。
2、施工组织准备。
落实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消防安全生产责 任制,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班前安全活动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配备与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专职保温节能施工的队伍,同时需取得省级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方能施 工。对保温材料在施工现场存放期间接触和管理保温材料人员要进行易燃危险性及防火常识的培训教育,并填写相应记录存档备案,组织和培训相对稳定的项目消防 队伍。
3、施工现场准备。
施工现场合理的平面布置是达到防火要求的重要措施之一。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对保温材料存放、管理(使用、安 装后)的专项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及平面布置图存放要求。必须综合考虑防火要求、建筑物的性质、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等因素。在一、二级动火区域施工,施工单位 必须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和设置临时用电系统,以避免引起电气火灾。焊接、切割中采取防火防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