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楼房外保温层使用可燃性材料,浑南新区一栋在建住宅楼被勒令停工。
昨日,沈阳市消防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位于浑南新区的伊丽雅特湾三期5号楼外墙保温采用苯板,消防局立即责成东陵消防大队前往处理。
经核实,该栋楼使用的的确为苯板,属于可燃材料,达不到A级(不燃)材料标准。
施工方此行为违反了《关于对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的规定》中“不得采用无A级检测报告的材料进行施工”的要求。
随后,施工方被勒令停工,整改火灾隐患,并拆除5号楼已安装的不合格外保温层材料。
目前,市民可通过两种方式举报此类行为:拨打沈阳市消防局电话88390481;找属地派出所。 记者 李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