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4日下午19时许,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293号永天大厦外墙装修工地发生火灾,乌鲁木齐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调动5个执勤中队24辆消防车90名消防官兵及时赶赴现场扑灭火灾。火灾主要烧毁可燃保温材料等,产生大量浓烟,给社会面消防安全稳定带来极大的影响。
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火调科、天山区大队全体防火监督干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展开全面调查。通过七个多小时的连夜调查,查明起火原因为工人违章焊割引发火灾。乌鲁木齐消防支队天山区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对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施工负责人、违章操作的两名工人分别做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