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南市人防办、设计院办公楼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程已由济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济南市人防开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济南市人防办、设计院办公楼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程,外墙保温面积2500㎡,屋面保温面积500㎡,窗户更新面积300㎡。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30个日历日。招标范围:建筑外墙保温、屋面保温、窗户更新及雨棚等改造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须提供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节能认定;
3.3 须提供济南市墙改办的节能备案;
3.4 外地企业进济备案证(如需);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7 有参加投标者,请与
2012 年11 月2 日至 2012 年11 月8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节能认定、济南市墙改办的节能备案和外地企业进济备案证(如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及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到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A座11层1111室报名。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A座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7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济南市人防开发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千佛山东路 地 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
邮 编: 邮 编:250012
联 系 人:赵强 联 系 人:康朝晖 刘芳
电 话:85039810 电 话:0531-81917668/7
传 真:0531-81917665
电子邮件:sdtc6@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济南文化西路支行
账 号:371612000018150103074
2012 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