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为杜绝保温材料火患,积极的推广不可燃的保温材料的使用。在对于在建工地实施强制性标准,确保不可燃保温材料的使用率可以达到100%,不给安全留下火灾隐患。
在2011年3月份公安部门下发相关规定要求在建筑施工中要全面淘汰可燃保温材料的使用,南京市积极认真的落实相关的规定,对全市所有的建筑工程中有保温材料使用的进行彻底的清查。在施工中禁止使用易燃的保温材料,对于已经被使用的可燃材料的需要进行相关的设计变更,统一使用符合消防要求的不可燃保温材料。在对于部分施工面积较大的建筑工程时,对于相关的设计和施工材料进行认真的检查。对于使用了不合格产品的需全部进行更换,并且严格的监督相关单位的施工。所有工程的使用的保温材料都要进行抽检、取样、检测,保证建筑工程的保温材料使用上走在其他地区的前列。
因此,只有像南京市这样,严格的执行相关的规定,在对于所有的在建工程在保温材料的使用上严格的把控,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因保温材料引起的相关火灾的发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