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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及商铺外墙保温材料项目招标公告

2012-11-12 阅读:1642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灌云县泰和雅居公租房B1、B2号楼外墙保温材料采购项目进行 竞争性谈判, 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参加 谈判 。 
一、 采购 项目名称: 灌云县泰和雅居公租房B1、B2号楼及商铺外墙保温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 项目编号: GYZFCG201211012 
二、 采购 项目简要说明: 
灌云县泰和雅居公租房B1、B2号楼及商铺外墙保温材料采购项目 
材质名称:复合聚氨酯保温板 
外墙保温面积:约12394平方米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其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承担 谈判 及规约中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2、如经销商、代理商 参加谈判 还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 投标产品须有权威部门出具的材料检测报告; 
4 、投标人具有连云港市建筑材料和构配件登记备案证;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时需提供的资料为:(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存根联)(查询联)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一;(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二;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如在中标公示阶段经证实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与实际不符,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1) 报名 地点: 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江苏恒弛大厦九楼,灌云县伊山镇南京西路88号)。 
(2)报名时间及领取 谈判文件 时间:2012年11 月10 日-2012年11 月 14 日(上午9:30-11:30 下午1 4 : 3 0-17:00)自带U盘。每份标书300元。 
(3)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凭法定代表人授权 的委托书(提供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经销商和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权威部门出具的材料检测报告、连云港市建筑材料和构配件登记备案证、企业社会信誉及业绩证明材料、企业简介等投标单位认为可以证明企业能力的其他材料前来报名。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A4纸)。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资料原件必须在带至 谈判 现场备查。 
五、 投标 保证金: 
投标 保证金金 额为壹万元人民币。 投标 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中汇出,各 竞标 单位并于开标前将电汇底单在2012年11月 15 日16:00前传真至招标代理公司,电话为:0518-85450099。 
开户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账号: 476760741715 
收款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朱亚娟 联系电话:13961306016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谈判 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2年11月 16 日上午09:20 
谈判 文件接收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恒弛大厦九楼) 
谈判 时间: 2012年11月 16 日 09:30 
谈判 地点: 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恒弛大厦九楼)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招标 代理联系人:陈艳丽 13805131995 
采购单位联系人:程 勇 13961350099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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