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THXZB2013-05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 通化利民保温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的 年产20000立方米聚苯乙烯泡沫板建设 项目已由 通化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如下:
2.1 工程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500㎡,整个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土建、装饰、水、暖、电。资金来源为自筹。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通化县快大茂镇虎马岭村;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 年5月22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3 年9月15日 ,工期 117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
3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 、投标申请人可从 通化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2 至 2013年4月26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 3000 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本公告第6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 4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7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8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提交到 通化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通化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 通化利民保温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通化县快大茂镇虎马岭村
邮政编码: 134100 联系电话: 13844511768
传 真: 联 系 人: 任志忠
招标代理机构: 通化方圆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通化县快大茂镇团结路626号
邮政编码: 134100 联系电话: 0435-5225615
传 真: 0435-5225615 联系 人: 陆 岩
日期: 201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