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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第十九届中国北京国际美容美发化妆用品博览会(秋季)

   日期:2011-04-12     浏览:864    状态:状态
展会日期 2011-10-13 至 2011-10-15
展出城市 北京
展出地址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
展馆名称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
主办单位 北京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展会说明



2011第十九届中国北京国际美容美发化妆用品博览会(秋季)

The 19th Chinese International Beauty, Hairdressing & Cosmetics Expo in Beijing 2011


展览时间:2011年10月13日-15日      (11-12日为布展时间)

展览地点: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


主办单位:北京世博联展览服务有限公司(SBL)

北京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BHBA)

协办单位:北京美博城(BEC)


展会管理机构:北京世博联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涛13552089378

电话:13552089378 +86-10-58220408

传真:+86-10-58850839


展会介绍:

中国北京国际美容美发化妆用品博览会由北京世博联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韩国美容产业协会、韩国展览总代理公司共同主办,创办于1997年,2008年以来每年举办两届,至2011年4月已成功举办18届。

中国北京国际美容美发化妆用品博览会(简称BJBE)已成为华北地区最大、影响力最强的美容行业专业盛会,也成为国内外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的一个对接平台,被誉为“华北美业第一展”。为国内外美容美发用品企业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为买方和卖方市场沟通和增进交流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BJBE作为行业专业美容用品展会,不仅见证了中国美容行业的崛起与繁荣,更为行业企业成功搭建起了最为直接商贸洽谈的平台,成为行业企业每年首选的品牌展会。经过十余年发展,BJBE展会规模和影响力稳居国内行业前列,是继上海、广州美容展之后中国第三大专业美容行业盛会,在业界享有极高声誉。

本届展会各项指标将再度攀升,展出面积将达到20000㎡,参展企业500家,专业观众60000名;BJBE将全力打造立足北京、辐射全国的美容行业品牌盛会。

我们期待「2011第十九届中国北京国际美容美发化妆用品博览会」与您携手共创商机。

 

展示范围:

1.美容产品:皮肤护理、香水、美体、彩妆、水疗、美甲、纹绣、香薰、保健、养生等产品;

2.美发产品:洗护染烫产品、发制品、养发育发产品、发用饰品;

3.器具产品:美发美容美体设备、用具类、仪器类、沙龙家具、专用工服、织品;

4.整形美容:整形设备、仪器、技术、机构;

5.原    料:日化原料、洗涤及个人护理产品;

6.包装材料:包装器械、各类容器、专用箱包、装潢印刷;

7.其  它:专业媒体、管理软件、教育培训机构


日程安排:

10月11日 (08:30–17:00)特装企业报到、布展

10月12日 (08:30–19:00)所有企业报到、布展

10月13日 (08:30–16:30)展览展示、商贸洽谈、交流、交易及展会开幕

10月14日 (08:30–16:30)展览展示、商贸洽谈、交流、交易

10月15日(08:30–16:00)展览展示、商贸洽谈、交流、展览闭幕

参展费用:(注:双开口展位加20%费用)

△ 标准展台:3m×3m=9 m2  

国内企业:RMB 7600/9 m2   合资企业:RMB 10000/9 m2   境外企业$2700/9 m2

注:每个标准展位9平方米包括(三面围板、地毯、一张洽谈桌(信息台)、两把椅子、两支射灯、一只电源插座(220V/5A)、中英文公司名称楣板;)。

△ 室内光地:(参展单位如租用光地;展位现场施工管理费自理)

国内企业  RMB 800/m2      合资企业  RMB 1000/m2      境外企业$270/m2

注:光地最少36 m2起租,“光地”只提供参展空间,不含任何设施,展馆内24小时保洁\保安。

△ 会刊广告:(人民币) (所有会刊广告请企业自己设计!)

□封面:20000元 □封二:15000元 □彩首:12000元 □彩色:6000元

□封底:15000元 □封三:10000元 □连版:10000元 □黑白:3000元

△ 其它广告:(人民币) (请柬、入场券3万张起印)

□请柬:10000元/万  □入场券:8000元/万   □参观证:9000元/万

参展须知:

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经营进口化妆品须有商检合格证、卫生许可证。

3、厂家具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4、展会期间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5、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出现后果责任自负。(注:以上各证自备复印件,备有关管理部门抽检)

参展程序:

1.填写参展申请表邮寄或传真至组织单位;

2.申请展位一周内将参展费用[50%(订金)或全款]电汇或交至组织单位,余款于2011年9月1日前付清;报名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1日;

3.展位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

3.组委会收到参展费用后将在开展前一个月寄发《参展商手册》,(内含展会主要日程安排及各项服务项目、展位搭建、租用展具及用电申请、住宿安排及展品运输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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