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是依据《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省纪委、监察厅的有关部署制定的,可能进入档案的对象是在福建省范围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活动的法人和自然人、工程“掮客”、包工头。
根据这个规定,9月10日之后,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建筑市场法人和自然人、工程“掮客”、包工头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承接政府投资工程或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活动。其中,行贿、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达到刑事追究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的业主不得选择其参加工程建设活动;对于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单位,将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承接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业务。
省建设厅还将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建立“黑名单”,并在福建建设信息网上公开曝光。
信息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