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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承包工程诈骗百万建材

   2009-09-06 中国保温网信息中心22860
导读

两男子合谋后,以与租赁站签订合同的手段“租赁”骗取了价值达210余万元的建筑材料,并将这些建材运出销赃,得赃款100余万元。

两男子合谋后,以与租赁站签订合同的手段“租赁”骗取了价值达210余万元的建筑材料,并将这些建材运出销赃,得赃款100余万元。

  日前,无锡滨湖区法院审理了此案,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06年6月的一天,许某在一工地结识了做建筑保温材料生意的何某。之后,许某以承接安居房工程缺乏资金为由,向何某提议租钢管、扣件变卖后筹措资金,两人一拍即合。

  2006年7月至2007年4月间,许某先后至无锡某机械工程经营部、某钢模板租赁站、某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对负责人谎称其是某建筑安装公司的承包人,在无锡某工地有建房工程,需要租用大量钢管、扣件,骗取了上述被害单位的信任,并分别与被害单位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了租金及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后,何某以许某所在建筑安装公司材料员的身份,先后从被害单位骗取价值总计210余万元的钢管、扣件,并联系运输车辆至租赁处将钢管、扣件搬运出来销赃,得款100余万元。事后,何某将赃款交给许某,被许某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结伙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伟伟 郁松 久钢)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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